翌日清晨,孙刚在果园忙活完后回到家,孙爸已经打米回来了。
从摩托车货架上卸下半袋带着微热的大米和半袋谷糠,孙刚把大米倒进米缸,谷糠可以用来喂猪。
“妈,我等下去趟县城,送五一回家”孙刚对妈妈交代一声。
“知道了,我听五一说过了,你去城里顺便买点肉,家里不多了。”孙妈妈对儿子嘱咐一声。
吃过简单而美味的农家早饭后,孙刚开车把弟弟送到家里,并谢绝了三婶的挽留。
孙刚开着车驶往菜市场,途经一个十字路口,一个女孩骑着自行车欲斜穿马路,孙刚的车不可避免的撞上了那辆自行车,外面只听见一阵急促的刹车声。
在刹车的一瞬间,孙刚的脑子一片空白。
甩了甩头,孙刚立刻下车查看,只见那女孩峨眉紧皱,脸色苍白,薄唇紧咬,显然很疼。
“怎么样?没事吧?”孙刚赶紧扶起女孩,万幸的是女孩身上并没有血迹。
“能站起来吗?”女孩在孙刚的帮助下站了起来,走一步额头一皱,“哎哟,好疼”。
“走,我带你上医院看看,”不由分说的把女孩扶进副驾驶坐好,把已经成麻花的自行车扔在车斗里,往县医院驶去。
在车上,孙刚发现那女孩一直盯着他看,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只能不停的说对不起。
来到医院拍拍片子,全身都检查了一遍。
“没什么大碍,只是膝盖擦破点皮,没伤到骨头。”听到医生检查给出的结论,孙刚长出了一口气。
“姑娘,你看没问题的话,我陪你去买辆自行车。”出了医院大门,孙刚小心翼翼的对身边的女孩说道。
“你是孙刚?”女孩答非所问的问道。
“咦,你怎么知道?”
“救命恩人差点成了杀人凶手了”女孩佯怒道。
这一瞬间女孩巧笑倩兮,带有一丝俏皮,在阳光下又平添了几分魅力。
“你是?”这一丝俏皮给孙刚带来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是赵涵,你不记得了?”女孩一瞬间有点失落。
“赵涵?赵涵,我想起来了,这反差也太大了点吧。”孙刚听到名字才想起来,这女孩还是他高中同学。
“现在想起来了?嗯!”赵涵话语中带着一丝欢喜。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只不过你要不说,我还真认不出来。”孙刚立刻答道。
高中的赵涵留着俏皮短发,善良而单纯,没什么心计。说话从来不走脑子,张嘴就来。大大咧咧的,完全就是一个疯丫头。
反观现在,长发飘飘,看起来很淑女。
“你什么眼神啊”赵涵看着孙刚不停地上下打量着自己,俏皮中带着一丝羞涩。
孙刚得遇故人高兴中夹杂着一丝悸动。
“当年的假小子,现在也变成女人了”孙刚打趣着说。
“你个混蛋,七八年没见了,见到你就嘲笑我”赵涵恼羞成怒。
“呃,看来本质还是没变”孙刚哈哈大笑。
“走,我们去找个地方聊聊,不能总在医院门口。”看着医院进进出出的人,赵涵提议道。
“好,我先带你去买辆自行车。”
“算了吧,咱是什么关系,你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赵涵皱皱可爱的小鼻子。
高一时期两人坐前后位,有天晚自习,赵涵扭头找孙刚说话,突然脸色苍白如纸,大颗汗珠直往下滴。孙刚发现不对劲,就让同桌和班主任交代一声,背起赵涵就冲出校门,打的送到医院,一检查是急性阑尾炎,立刻手术治疗。
最后医生说再晚来几分钟麻烦就大了,所以赵涵父母一直都很感激孙刚。
高中三年,孙刚和赵涵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至少孙刚是这么认为的。学校的大部分人都认为两人是恋爱关系,只是孙刚当时心有所属。
高考成绩不太理想,孙刚去了外地上大学,就和赵涵慢慢断了联系。没想到今天居然以这个方式重逢。
开车带着赵涵来到县城边的河堤上,这是以前他们经常来玩的地方。
“好久没来这了,变化好大啊。”孙刚带着一丝怀念感叹道。
“是啊,这几年县城变化很大,你这么多年是怎么过的?”这里也承载着赵涵的一丝丝回忆。
“我大学毕业后,就去了深圳,在一家公司呆了几年,没什么前途,几个月前就回来了,你呢?”孙刚擦了擦水泥台阶,让着赵涵坐下来。
“我和你差不多,大学上完就留在那个城市,工作两年,爸妈想让我留在身边,就给我安排了一份工作。”
其实赵涵父母是怕女儿在外面工作谈朋友,以后结婚后离得就远了,两口子就这一个女儿,不想女儿离家太远。
“你现在回来打算做什么?”赵涵问道。
“我在家种种地,养了点鱼和鸡鸭,糊口而已。”孙刚谦虚道。
“你小日子过的挺自在的,出来工作吗?或许……”
“不用了,我懒散惯了”孙刚打断了赵涵的话,孙刚知道赵涵的父亲几年前就是县里的领导,想安排份工作是很容易的事情。只是孙刚不想这样,再说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没人管,也不累,收入比上班还要高。
“你……你结婚了吗?”赵涵突然向孙刚问道,脸上闪过一丝紧张。
“结婚?呵呵,大学毕业后哥哥我连女孩的小手都没拉过。”孙刚自嘲道。
“哈哈,当年一高中风流倜傥的风云人物,居然还找不到女朋友嘛。”赵涵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你别打趣我了,你呢?什么情况了?”
“我妈老是让我相亲,一年能介绍好几个。”赵涵也是苦恼不已。
“怎么样?有满意的吗?”孙刚问道。
“没,不是这个伯伯的儿子,就是那个阿姨的侄子,都知根知底的。”
“你还挺挑的嘛,有人看上你就不错了。”
“你个笨蛋……”赵涵很无语。
“孙刚,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
时间过的好快,两人聊的很投机,不知不觉,已经中午了。
两人在县城郊区山边下停住了,这里很多吃野味的饭店。
进了一家叫“山清水秀”的饭店,点了一个黄焖野兔,凉拌芝麻叶,香菇炖土鸡,黄花菜肉丝汤。
“这家我经常来吃,味道还不错”赵涵放下菜单对孙刚说道。
“我在家也经常吃,都是山上采的纯正山野菜,下次你去我那儿玩,我带你去采。”孙刚吃多了空间产的野菜,对饭店的菜味道实在没多大兴趣。
“好啊,好啊,等有机会去你那玩玩。”赵涵高兴极了,她最喜欢到处跑着玩了。
“我还养了一窝野兔,两条德牧犬,两只老鹰,还有四只波尔山羊,鸡鸭成群。”孙刚炫耀道。
“哇,你还养老鹰啊,太酷了,我一定要去见见。”赵涵本来性格就很开朗,又碰到好久没见的朋友,所以特别兴奋。
“只要你有时间,随时可以来啊,到时打我电话,我来接你。”孙刚和赵涵刚刚交换了手机号码。
“你回去了先传照片给我,真的迫不及待的想看看这些小动物。”
“好,回去就拍给你。”
正说话间孙刚他们点的菜上来了。
黄焖兔子肉材料放的够足,肉色金黄油亮,肉香浓郁扑鼻,孙刚夹了一块入口口感咸香味浓,而且肉质鲜嫩华润,非常诱人。俗话说的好“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
凉拌芝麻叶,清爽香辣,夏天吃起来确实很爽利。只不过芝麻叶本身味道比空间产的野菜差多了。
香菇炖土鸡和黄花菜汤味道也不错。
菜得分量很足,两人吃的肚子都撑了。孙刚借口去厕所顺便把帐结了,后来引得赵涵一顿娇嗔。
“下午去哪耍?”赵涵转身对孙刚说道。
“我一会儿要回家了,外面太热了。”孙刚出来半天,还是呆在果园的树荫下舒服。
“笨蛋,木头,真是不解风情,气死我了……”赵涵恨恨的小声嘀咕着。
感情迟钝的孙刚,不知不觉得罪了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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