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是个刺激的挑战,尤其对从未有过越狱经历的刑如意来说,更具有诱惑性。她自狐狸怀中挣脱,眼睛亮晶晶的盯着监牢上的那扇小窗户,问:“怎么越狱?是等到晚上偷偷摸摸的溜出去,还是现在就冲出去?”
“这么期待?”
狐狸跟着笑了起来,觉得这个样子的刑如意可爱极了。可爱到,他禁不住伸手捏了捏她有些泛红的脸蛋。
“越狱而已,没有你想象当中的那么好玩。”
“什么意思?”
刑如意才问完,就发现监牢中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个自己。衣着,打扮,甚至长相都与自己一模一样,只是表情有些木木的。
“这是……”刑如意指了指那个与自己一模一样,表情木呆呆的自己:“我的替身?”
“还算聪明。”
“那你的呢?”
狐狸努努嘴,刑如意一下子泄了气。原本以为,她要跟狐狸来一场惊天动地的越狱,结果……谁叫自家夫君是会法术的呢?
有了替身,正主自然就不需要再待在牢房里受罪,狐狸随便掐个口诀,两个人就到了停放尸体的义庄之中。
普普通通的房子,因为多了一些尸体,就变得阴森森的,即便是大白天,太阳也都躲着这里,不肯多照一些光亮。大门口,还围着一些人,但都很自觉的与这义庄保持着距离。当然,更重要的是,门口还站着两名衙役,那些围观者,即便想进来近距离的参观,也是进不来的。
义庄中,除了店小二所说的最早的那两名与杨家有关系的遇害者之外,其余死者均被摆放在这里。虽做了一定的防腐,防臭处理,尸体还是呈现了不同程度的腐败,其中一具,甚至连面目都看不清晰了。
“奇怪,这义庄阴气十足,死者又都被摆放在这里,可我却没有嗅到有灵魂停留过的气味。”
刑如意吸了吸鼻子,强烈的尸臭让她忍不住有些泛呕,下意识的抬起衣袖掩在了鼻子上。
“这些死者都被吃了魂,估摸着阴司的鬼差也在追查。”
刑如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衫下摆,在浅色的外衫下,隐约还能看到一个轮廓。那是她悬挂在腰间的鬼牌。自从常泰不再是常泰,她也不再是单纯的胭脂铺老板娘之后,这枚鬼牌就成了她的随身装饰,她已经很少在运用鬼术,也几乎不再用这个鬼牌去召唤死者的灵魂。
用狐狸的话说,她是在非常克制,非常用心的去过平常人的生活。
狐狸在她的肩上轻轻拍了一下,问她:“要不要看看最近的两名死者?”
刑如意点点头,直接走向最右边的那张停尸床。尸体还算新鲜,散发出的尸臭味也还不算浓烈。粗糙的白布,勾勒出一个简单的尸体的轮廓。
“死者男性,未婚,从事不良行当,喜欢光顾烟花之地。”
“隔着尸布,你都瞧出来了?”
“这样的体型,怎么可能是女子的。盛唐女子流行丰盈,像我这般纤细的,又不可能长成这个模样。至于是否婚配,看得则是这个男人的手,一看就是单身狗的手。”
“单身狗?”狐狸笑着摇摇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听刑如意说起过这些新鲜的,并不属于这个朝代的词语了。
“手掌和指腹都有茧子,但这些茧子,却不是寻常人练武留下的,也不是寻常的做苦力的人。你看这些茧子,厚薄程度不同,这说明这个人从事的是与赌博一类有关的行业,手上的茧子,八成是摇骰子留下的。”
刑如意掀开尸布,将男人的手翻了过来。
“手腕和胳膊上有不同程度的擦伤,且新旧程度不一,说明这个人从事这个行当已经很长时间了。除了摇骰子,他可能还做打手。”
看完了死者的手,刑如意向后退了一步,将目光落在了男人的脚上。
“鞋子不像是新的,鞋跟和鞋帮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但鞋底还算干净,这说明这个人活动的范围都还算是比较不错的。据我所知,这赌场和烟花之地的卫生都还搞得不错。如果这个人有家室的话,鞋帮上多多少少也会沾些烟火气息吧。”
说着,刑如意伸手在死者的左右脚上都捏了一下。
“鞋子偏大,这人在鞋子里头垫了东西。这鞋子,若不是他的老板赏赐给他的,就是他从某位刚刚穿了新鞋,到赌场显摆,却不幸赌输之后被他从脚上脱下来的客人的东西。不过,我更倾向于前者。这鞋子,大概是他老板穿了不合脚,转手扔给他的。你看,这左脚的做工明显有问题,穿到脚上,不一定会舒服。
死者一直穿着这双可能并不舒服的鞋子,一来,说明他的经济状况不太好,没有多余的钱,或者说有钱也舍不得花在购买鞋子上。二来,可能是为了讨好他的老板。
哦,还有,他的指甲修剪的蛮干净的,应该是他时常光顾的某位姑娘帮忙给修剪的。”
刑如意又轻轻地嗅了一下。
“死者身上还留有一些很浅的劣质的胭脂水粉的味道,这位与他想好的姑娘,怕也是花楼里混得不咋地的姑娘。若是红的姑娘,不会用这种档次的胭脂水粉,更不会花心思给他去修剪指甲。”
“还有别的吗?”狐狸双手环胸,背略微靠墙,认真的看着刑如意分析。
“除了劣质胭脂水粉以及赌场的味道之外,我还闻到了另外的两种味道。一种是包子的味道,而且还是豆腐包的。另外一种,则是狐狸的味道,只是这味道有些蹊跷,既不像是公狐狸的也不像是母狐狸的。这对于已经修炼成型的狐狸精来说,有些不正常。”
“我家夫人的鼻子就是灵。”
“我看到的线索,我都已经告诉你了,那么你呢,你都发现了什么。”
“包子不见了!”
“什么?”刑如意疑惑的看着狐狸:“什么包子不见了?”
狐狸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然后又指了指义庄外头的那些围观者:“不是我说的,是我听他们说的。”
“千里耳啊!”
刑如意羡慕的看着狐狸的那双狐狸耳朵,虽幻化成了人形,还掩去了自己本来俊俏无双的容貌,但耳朵还是保留了一些狐狸的特色。当然,寻常百姓,是不会去注意一个人的耳朵,长成什么模样的。
“错!不是千里耳,是狐狸耳。我的这双耳朵,听不了千里之外的声音,除非对方运用了千里传音之类的法术。”狐狸一本正经的纠正着:“刚刚听那些百姓议论,说是官府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死者在遇害前,曾到那间只在夜晚营业的包子铺里去买过一笼豆腐包。因为没钱给帐,这包子是赊出来的。老板娘认得此人,知道他有些无赖,便没有与其计较。
这人也算是个有些情谊的人,那笼赊出来的包子,他并不是自己吃的,而是送到了百花楼的杏儿姑娘那里。
杏儿姑娘,严格来说,并不是百花楼里卖笑的姑娘,而是姑娘身边伺候的粗使丫头。虽长得不大好看,但性子温柔,与这人也算是半个老乡的关系。”
“半个老乡?”
“嗯,听那些人说,死者并不是杨家集上的人,而是早些年,从外头逃荒过来的。来的时候,还是个半大的孩子,为了生存,也没少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人突然转性了,居然找了一份正经的营生做,杏儿姑娘与他便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杏儿姑娘,是被父母卖到花楼里去的。虽性子柔和,奈何长相着实不讨客人喜欢,就一直做着粗实丫头的活。死者还曾放出话来,说等攒够了银子,就赎了这杏儿姑娘给自己当老婆。结果,直到现在,也没能凑够为杏儿姑娘赎身的银子。”
“不是没攒够,只怕是根本就没有攒吧。这种人,就算改得了一时,也改不了一世。亏得那位杏儿姑娘没有嫁给他,要不然这日子只怕过得还不如待在花楼里呢。”
“夫人说得极是。死者的确只好了那么一阵子,随后就进了赌坊,这赚来的银子,大部分回到了赌坊里,小部分花在了他去见杏儿姑娘身上。那百花楼的老板知道他与杏儿姑娘的关系,看在那些散碎银两的份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左右也算是一份收入。
据杏儿姑娘给衙门里的人说的,这包子送到她那里时,还是热乎的。她吃了两个之后,问死者,是否还没有吃饭。死者做了一个吞咽口水的动作,杏儿姑娘就明白了,于是将剩下的包子重新包好,放在了桌子上,让死者带回去吃。接着,两人温存了一番,死者带着包子离开了百花楼。
百花楼的老板则证实,死者离开的时候,的确是带着包子的,且身上已经没有银两了。”
“也就是说,凶手不可能是为财。”刑如意琢磨着:“既不是为财,难不成是为了那几个包子?”
狐狸诡秘地一笑,说:“这个,也是说不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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