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右手握住了长矛的尾部靠前一些的所在,长矛的尾部则是被他夹在了腋下,如此探出去的长矛长度少也在一丈二尺左右。dm这个姿势他已经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几千还是几万?反正骑在马上,持着长矛,自然而然的就用了出来。
他身子微微向前倾斜,脚蹬在马镫子上借着力,手中长矛的矛尖儿微微向下。
他选定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一个身材中等的土匪,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绸缎长袍,那长袍明显是大了,穿在他身上空空荡荡,可以想见,它的原主人身材是要比这个汉子高大不少的。为似乎是为了逃跑方便,这土匪还把长袍的下摆在腰间系了一个扣子,看上去很是不伦不类。而这件不合身的绸缎长袍上面还有血迹殷然,也可以知道,他的原主人,大概已经不在人世了。
“可惜了这么一件好衣服。”董忠庸心中竟然生出这么一个念头。在他眼中,那条即将逝去的人命,似乎还不如这件衣服值钱。
这个土匪的肩膀上背了一个很是不的包袱,看上去也挺沉,怎么着十来斤是有的。他背着包袱跑,显然是很吃力,速度也受到了不的影响,但是却是怎么着都不扔下。
董忠庸大致已经猜到这包袱里面是什么了。
近了,越发的近了!董忠庸把矛尖对准了这土匪的后心。
那土匪似乎是也听到了后面的马蹄声,他一边跑一边转过身来,看着不断接近的董忠庸,满脸都是绝望,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挥舞着手中生了锈的铁刀向着董忠庸发出了一阵阵狂暴的吼叫。
似乎知道无法幸免,他也不跑了,鼓起了最后的勇气和力气,忽然把手中的刀向着董忠庸扔了过来。
只是他之前力气耗尽,这一下,已经没什么力道和准头可言了。
董忠庸心中一惊,低头一躲,那刀便是从他的脑袋上飞过去,落在了后面。
那土匪已经是手无寸铁,满脸绝望和疯狂,口中惨叫连连。
下一刻,董忠庸手中骑士长矛已经正正的刺中了这土匪的胸膛。其实董忠庸只是把长矛摆正了位置而已,根本没用劲儿,借助的,纯粹就是战马前冲的力道。尽管马速已经放缓,但是这个力量依旧很大。锋锐的矛尖轻易的便是刺透了外面的绸缎长袍和里面的破棉袄,然后狠狠的钉进去了足有半尺多深。
董忠庸赶紧抽出长矛,随着矛尖的拔出,在巨大的压力作用下,鲜血顿时像是一股血箭一样,飚射而出。
骑士长矛的矛尖,其实就是放大版的三棱军刺,这也是董策一个相当得意的设计,事实也证明,后世的级凶器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凶残无比。
那土匪身上给三棱形矛尖扎出来的伤口,不是一般的刀伤剑伤或者枪伤那样的扁平状,而是大体上呈现出方形的窟窿!一般来,扁平狭长形状的伤口,具有很强的自愈的能力。很多人都有经验,一般手被割伤一个伤口的话,只要不大,就算是不包扎也会自己止血。但是方形的伤口,各侧却是无法相互挤压达到一定止血和愈合作用。
而且更狠的是,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当然,三棱军刺很大程度被神化了,更有一种流传很广的传言是刺中就没命,实际上这种无法包扎止合,指的是不好做最初的应急处理,一般来现代医院都具备处理此类伤口的能力。
但是被刺中就没命,是适合这个时代的,大明朝哪有后世的那等外科技术?况且被刺中之后,伤口的内部肯定是会存在着肌腱断裂或是血管破裂这种情况的,那么便是缝合了表面又有什么意义?
还是一个死。
而且矛尖上面还开了血槽,这也是一个很妙的设计。随着三棱形矛尖刺进去,血槽不但可以放血,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进行下一动作——拔出。其实长矛使用不便的一个很常见的情况就是刺进敌人身体之后拔不出来,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矛尖没有开血槽,而刺进去之后,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矛尖会被裹在人体内,这样的话拔出来就会很困难,影响士卒们的接下来的拼杀。而战场上,许多时候一个愣神的功夫,便是身首异处。而现在董忠庸手中的骑兵长矛在刺进人体后,血液会随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贴紧刺刀面而不会“吸”住矛尖,可以轻松拔出来。
(在江湖传言中,血槽还有一个作用——刺入人体以后,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空气在体内形成空气栓阻塞住血管。因此只需刺入人体任何部位八厘米左右就可使敌手即刻毙命,而且在消除负压的体腔内将刺拔出,毫不费力。
这句话后面是对的,但是前面是错的。这句话起源于李连杰的《中南海保镖》,实际上是电影中的艺术加工。而事实是:一来军刺没这个功能,二来则是,在伤口处注入的空气会随流血排出,空气栓塞致死也没有那样快的速度。)
正儿八经的三棱军刺表面会有磷涂层,在铸造过程中里面会加入一定量的砷元素,但是董策显然是无法做到这一,他连哪种矿物富含砷元素都不知道。砷元素被熔铸到了军刺滞洪,因此完整的成品军刺是无毒的。而在战场上,表面的磷涂层磨损后暴露出含有砷的钢体,由于其元素特性,即使只擦伤敌人的皮肤也很难愈合。这也是三棱军刺广泛应用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江湖上会流传出种种“军刺浸泡过剧毒”的传。
军刺几乎是人类史上放学能力最强的劈砍刺型冷兵器,当然有利有弊:由于其形状,三棱军刺除了捅人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董策根本也不需要这些长矛有什么劈砍的能力,只要是能刺就行了。
那土匪仰倒在地上,胸口位置的伤口中,鲜血大量的涌出来,跟不要钱也似。瞬间便是染红了周围的地面,而这土匪手脚抽搐了两下,也是很快就没了动静儿。
死透了。
骑兵长矛的威力这等凶残,看的董忠庸也是不由得心里一个哆嗦。
被这矛尖刺一下,血根本就止不住,怕是只有一个死字!
而那土匪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的包袱重重的砸在地上,当即便是散开,里面滚落出来大量的银子和铜钱,散了一地。
看到这些银钱,董忠庸的呼吸瞬间便粗重起来。
他看的很清楚,这些银子里面,至少有三个五两的大银锭,其它的碎银子和一两二两重的银锭子,不知道有多少个。而旁边还有四五吊钱,闪烁着暗沉沉的铜光。
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
他立刻把眼神从这些银钱上面给挪开了,就像是上面涂了剧毒一般。他双腿一夹马,向着自己的下一个敌人杀去。
整个过程中,他的脑海中甚至连把这些银钱据为己有的念头都没有生出过。军法九章上写的分明,战斗之时,乱捡银钱,导致混乱者,杀无赦!
他却不知道,他的这一番表现,让在后面七八步开外的周仲也松了口气。
周仲和石进分别跟在冲锋的家丁们身后,他们的任务,是寻找存在的问题漏洞,同时另一个更大的责任——便是监督这些士兵,看看他们有没有违法军法。
若是方才董忠庸胆敢下去捡起哪怕是一枚铜钱儿来,周仲都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一刀斩了他。
之前董忠庸的表现让他感觉如果这名士兵这样死了的话,实在是很可惜。
幸好,没有自误。
董忠庸选定的第二个目标显然比第一个要差远了。
这个土匪甚至连回过身来的勇气都没有,只是闷着头向前跑着,哪怕是马蹄声已经是来到了身后近在咫尺的所在。
其实这种现象,在战场上再常见不过。军队的勇气来源于集体,士兵的勇气来源于战友。当一支军队,失去了组织,失去了军官,失去了士气的时候,士兵们的勇气也就荡然无存。像是正统年间的土木堡之变,五十万(也有是十五万的,且不争这个,以后再)明军京营大军被三万瓦剌骑兵击溃,士兵们只知道逃,跑,不停的跑,一直跑到呕血为止。要是被人追上,那就引颈就戮,连战斗的勇气都没有了。
包括之后万历年间的萨尔浒之战,以及之后建奴连连对大明取胜的广宁之战,辽阳之战,沈阳之战等等,都是如此。不敢战,只知道跑。跑死拉到,跑出去了,那算是捡了一条命。
不知道多少人是生生跑吐血而死。这不是危言耸听,跑的太累,超过身体负荷的话,吐血是很正常的事情。董忠庸只是手一伸,然后一缩,那锋锐的矛尖儿便是在那土匪的后心上开了一个方形的血窟窿,巨量的鲜血涌了出来。那土匪趴伏在地上,口中发出声声惨叫,但是很快就没动静儿了。“这就宰了两个了?”这杀戮的过程之轻易让董忠庸自己都有些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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